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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30节(2 / 3)

子,中杰结婚后得住到那边去吧?那不成了倒插门了吗?以后还得给盛大爷养老。奶,中杰可是您长孙,您舍得让他去倒插门?”

作者有话说:

我看别人都是大长章,我以后也是两章做一章发了哈。

第44章

◎二合一◎

“什么倒插门?只是住在那里而已, 生的孩子自然得跟咱夏家姓。至于养老,那盛老头退休不是有退休工资吗?他工资还挺高。他就吃那点饭, 能花多少钱?剩下的都是咱家的。住他的房子, 花他的钱,养咱夏家的孩子,多划算!”

“那盛景瘦瘦小小的, 也不知道好不好生养。”刘凤芹又嘟哝了一声。

夏中杰是她的长子,对于未来的长媳,她总要挑一挑。

“还小呢, 长长就好了。”夏老太见儿媳妇还一副不乐意的样子, 瞪了她一眼,“这么好的亲事,你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告诉你, 那马桂英已经让她儿子上门去跟盛景搭讪了。就是你想娶也不一定轮得到你。”

想起刚才马桂英和陈常凯的样子, 刘凤芹想要拿拿乔挑剔一番的心思瞬间没有了,当即道:“行,我跟中杰说说。”

又安慰夏老太:“别怕。虽说陈家小子有工作,但也是个临时工,就跟盛景说的,不定什么时候就被辞退了。咱家中杰长得好,嘴又甜, 那陈常凯笨口拙舌的,盛家是眼瞎了才会看上他。”

癞痢头儿子自家的好。反正在刘凤芹眼里,她儿子皇帝的女儿都娶得。

盛景回到家里,熬了白米粥, 把萝卜和白菜切成细丝放进去, 再将猪肉剁成肉糜, 加盐、酱油、油和胡椒粉,再用水把肉糜调成糊状,等粥熬得差不多了,再把肉糜糊缓缓倒进锅里,一边倒一边顺着一个方向搅动,等肉糜变色,再加入葱花、滴几滴香油就可以起锅了。

这样做出来的肉粥,肉不会结成团,肉质也不会老。有米香、肉香,又加入了清甜的萝卜和白菜,这粥口感清甜爽滑,鲜香扑鼻,盛河川大为惊艳,连吃几顿都不厌。

原书中,盛河川三年后患胃癌去世。昨晚盛景问过盛河川,发现盛河川确实有胃病。

他一个单身汉过日子,又不擅厨艺,上班中途那餐有食堂,倒能正常吃饭,早晚在家就随意糊弄,不饿干脆不吃。

他还喜欢喝酒,又喜欢喝浓浓的绿茶。这都是极伤胃的。

现在盛景来了,自然要好好给他调养身体。当然,她自己也要调养。

盛河川的工资以前就很高,到了工厂后也没变,每月有一百三十五块二毛,各种票据也不少。他原先一个人过日子,虽不很节省,却也没有太多花钱的地方,存下了不少钱。

盛河川需要养胃,盛景自己也要调养身体,所以盛景也没节省,每天清早就去排队买上二两肉煮粥;傍晚下班后就或是肉或是猪肝或是骨头,都用来熬粥。

粥是最养人的,且经济实惠。这年头物资匮乏,想要再吃点营养的东西都不行。而且这样吃还得用盛河川存下来的钱和票——容易过期的票,他用不着都换了期限长的来保存。现在要用了,也可以拿去跟人换肉票。

否则一个月的肉票,这样吃能支撑一周就不错了。

这顿晚饭,除了一人一大碗肉糜萝卜白菜粥,她还做了白面馒头,拳头大小,她一个,盛河川两个。

饭刚做好,盛河川就回来了,乐呵呵地朝厨房里探进一个头来,问道:“做什么好吃的?”

盛景笑道:“粥和馒头。做好了,马上开饭。”

盛河川一听是吃粥,顿时笑眯了眼,赶紧舀水洗手。

盛河川小时候家境也不错,至少能吃饱穿暖。后来当了十几年的兵,生活习惯上粗糙许多。饭前洗手这习惯,也是盛景来后说了他两次才改的。

那时盛河川还嘟哝,说盛景不像是在农村长大的。盛景没理他,也不解释。

谁说农村人就不能讲究卫生了?

盛景把粥盛出来放到托盘上,又去拿蒸笼里的馒头。盛河川洗了手,拿了碗筷,爷儿俩回到盛河川那间堂屋兼卧室,坐下来吃饭。

盛河川也不嫌烫,呼啦一声喝了一口粥,连连点头:“好吃,这粥我是白吃不厌。”

喜欢就好。盛景原还担心盛河川口味重,喜欢吃重盐重辣刺激的食物。那些对他的身体都不好。

他能喜欢喝粥,那是再好不过了。

她道:“等星期天休息,您去看看医生,检查检查您的胃。这些年饥一顿饱一顿的,我都担心您的胃有什么大问题。”

这话盛景已说过一次,现在又旧话重提,盛河川本来想继续拒绝的。但孙女的关心让他很受用,他不想拒绝孙女的这份好意。

但他还是道:“现在医院里好医术的医生都遭了罪,剩下的实在没什么本事。尤其是那些工农兵大学毕业出来的,不治死人就算不错了。”

“那您认不认识医术不错的老中医?调养身体,还是得中医最好。”盛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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