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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我把宿敌当真爱 第16节(2 / 3)

便有水流落在肌肤上的细腻声响流淌进李星禾的耳中,只是听着声响,便像是亲眼看到那精致雪白的身躯上溅起水珠,小脸不争气的红了起来。

看在他生的好看,现在又那么喜欢她的份上,就再把这个谎圆的好听一点吧。

第16章

要给他讲个好听的故事。

李星禾尽力的回想自己这些年来看的话本子,屏风另一侧的男人依然在静静等待,甚至不舍得出言催促她。

终于,她站起身来,松了松方才因为紧张而发冷的手脚,学着教书先生的模样,背起手来踱步,闲庭信步,开口道。

“我们年少相识,那时候我调皮不爱读书,皇叔便让你做我的陪读,说你沉稳安静又天资聪慧,定能忍耐下我的脾气。”

她一边走着,顺手就将下人们为他准备好的放在柜子上衣裳拿起,搭在了屏风上。

“后来你进了太学,在贺兰家亲族的资助下准备科考,一边读书,还时时写信给我。等我再长大一些,你也考上了状元,继任了贺兰家的家主之位,就把你家的传家宝,那块青玉佩,送给了我。”

站在屏风前,看着那可触不可及的影子,李星禾感觉心里空空的,自从父亲母亲去世后,她便不再对人敞开心扉。

感情再深刻有什么用,还不是要分开。

可是现在,对他讲述着并未发生过的,她亲自杜撰的谎言,她却有那么一丝期待——如果这些事是真的就好了。

为什么贺兰瑾不能早点失忆,为什么他不能对她态度好点。

如果她六岁跟他示好,想和他做朋友的时候,他也能像这般真挚而热烈的回应她的感情,那她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矛盾,对他又是喜欢,又是讨厌。

都怪他,都是他的错。

明明想生他的气,心里却酸酸的。

心里想的太多,脚步一下子没停住,直接走到了屏风后面。

袅袅白雾中,美人倚坐在浴桶中,她一眼就看到了他那双深邃的桃花眼,视线相对的瞬间,巧合到仿佛他一直在注视着她的身影一般。

李星禾不想露怯,看着他的眼睛继续说:“你入朝为官之后,陆续有很多人去你家登门提亲,但是你哪家都没答应。”

“因为某已心属公主。”贺兰瑾轻声接话道。

“那当然了。”她骄傲地抬了一下头。

“然后呢。”贺兰瑾微笑着,雪白的手臂搭在浴桶边缘,脸侧轻轻枕了上去,像个专心听故事的孩童,满眼期待的看她。

不加修饰的美占满了李星禾整个视野,她感觉心脏扑通扑通的跳,撞的她心口发胀,顿了一下后才继续道:“然后……你官职做的越来越大,脾气也越来越冷,虽然还会给我写信,但是字里行间,感情明显淡了。”

“两年前,我回封地去祭奠爹娘,正碰上两个郡发了水灾,我留在那里筹调粮草赈灾,因此搬空了府库,卖掉了爹娘的旧居,还借了不少隔壁州府的存粮。然后就被两个府君给弹劾了……”

“我觉得我没错,京城来人抓我回来审我也不认,就这么僵持了三个月,你没给我写信,也不托人来帮我。我想你可能因为这件事想和我撇清关系,已经有了别的新欢。”

“我打算把马喂的饱饱的,先去揍那两个老东西,然后回来揍你和你的新欢一顿,再去找皇叔认罪。”

“可我的马还没吃饱,你就来了。”

“你给我打了一只镂空的银铃铛,戴在身上会叮叮响的那种。你说你为了赈灾忙了好几个月,紧接着病了半个月,病好之后作出了一个决定。”

“某要娶你。”贺兰瑾轻声说。

忽然插入的话语并不突兀,李星禾停下脚步看向他,圆圆的眼睛亮闪闪的,肯定道:“对,你当时就是这么说的。”

“但是我觉得这样求婚太草率,就没有答应你,还把你的铃铛给扔了。”

听到这里,贺兰瑾轻笑一声,疑惑问:“你不喜欢那个铃铛吗?”

“本公主喜欢金的,就算那个铃铛雕的再怎么巧夺天工,那也是银的,银子遍地都是,我才看不上呢。”李星禾说着,坐在了他面前的凳子上,一边在脑袋里构思着说了那么久,实在有些累。

贺兰瑾看着她一身罗裙,发间配饰并不繁多,却件件都是纯金,只穿插着几朵玉雕的簪花点缀,衬得少女金贵精致。

“后来,我回了京,你总对我献殷勤,又主动对我提过好几回婚事,一直到今年春天,我才答应你。”

添了细节的故事听起来总是格外动人,贺兰瑾温柔地看着她,“原来某那么喜欢公主。”

动情的声音格外撩人,李星禾不敢看他的眼睛,怕自己的眼睛露了怯,只喃喃道:“嗯……你真的很喜欢我。”

——这只是说给他听的,只要他相信就好了。

她不断的在心里重复着,也是在提醒自己,只把他当成个玩意儿喜欢就好,不能真的对他有什么感情。

转眼看过去,男人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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