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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年代:我成了农家小锦鲤 第74节(1 / 3)

这位著名的败家子投资什么都以失败告终,期间还被人骗过几次,眼见着就要败光所有家产,干脆将这座卖了十五、六年都没有卖出去的四合院,以极底的价格卖给了曾经帮助过他的辛雨父母,拿着这笔钱买了机票去海外投奔亲友。

如果辛雨的父母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八零年十月将会传出那位败家子出售这座四合院的消息。

那是萧败家子第一次被骗之后,被人逼债逼得没法子,就想卖掉这座四合院还债,开价好像只有区区一万。

但是开价只有一万的四合院卖了两个愣是没人买,最后只能拿出些古董卖掉还债。

第一次听父母说起这段往事,辛雨是十分不理解的,在父母的解释下才恍然大悟。

别说是八零年,就是八十年代中期,一万块钱也是一个天文数字,万元户是很让人羡慕的。

虽然七八年十二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实行的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但是到八零年改革开放也才刚起步,整个国家的平均工资相当低。

当时大多数行业都是由国家在运营,依然以计划经济为主,社会经济活力低下,

八零年一个月能够挣一百块,就已经算是高工资了。

城市里的普通工人平均工资每月大概也就三、四十元。

农民的收入则更低,每个月拿到手的大概也就几块钱,甚至有的地方只能分到粮食,一年到头也不定能拿到现钱。

靠着一个月三、四十块钱的平均工资,就算不吃不喝,想要攒一万块也要攒个二、三十年。

算上吃喝再有一些其他的支出,说不定一百年也不定攒得出一万块钱。

当然生活在城市里的工人就算有积蓄,也不定会拿钱出来买房子。

他们有工作单位,单位会盖房子分房子,这种福利分房的制度,让大多数人在这个时代并不缺房子住。

当然就算缺也只会等着单位分房子。

有免费分的房子,谁还会拿一大笔钱出来买房子呢。

所以萧败家子的四合院只卖一万也没人买在这个年代是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第129章 求人不如求己

刘欣雨知道京城四合院未来的发展趋势,当然很想趁着低价将这座四合院买到手。

如果有钱的话,还想买更多的房子,或者还能从萧败家子手上买一些古董和书画,这些都是有极大升值空间的。

刘欣雨将这大半年存的钱都带在身上,与大多数同学比起来,她简直是个富婆,但是离买房还差得很远。

她的口袋里也只有千把块,那是她全部的家当。

来京城之前陈招娣非要塞钱给她,不过刘欣雨没有接。

尽管刘家能存下钱刘欣雨的功劳最大,但是每次有了收益都会进行分配。

陈招娣手上的钱属于爷奶二叔二婶堂弟堂妹,刘欣雨当然不可能再接这个钱。

毕竟他们早已分家了。

再说陈招娣手上的钱,过了年之后也只剩下不足四百块了。

想要买下这座四合院就得赶在萧败家子卖房之前赚足一万块,甚至更多。

毕竟房子到手,得整修,添家具……

现在嘛,先得把学业理顺,毕竟她是来读书的。

离萧败家子卖房还有两年时间,赚钱的时间还算富足。

开学的第一堂课测试同学们的口语和听力,刘欣雨大放异彩,连顾锦诚都没想到刘欣雨的口语居然比自己还要出色。

看着被老师表扬却依然一脸淡然的刘欣雨,顾锦诚既骄傲又觉得有些陌生。

说起来顾锦诚可以算是刘欣雨的英语启蒙老师。

他是在读初一跟着父母到乌县的。

他的父母因为曾经留学海外,于是被下放到乌县机械厂工作。

以他父母被下放的身份,按理他是没机会上高中的,但是那年他父亲为乌县的机械厂解决了技术难题,这才让顾锦诚有了继续读书的机会,也让顾锦诚与刘欣雨成了同学。

刘欣雨所在公社有中学却只有初中,要读高中只能去县城。

刘青山是民勤大队的民兵连长,家里出身好,刘欣雨又是那年民勤大队唯一坚持到初中毕业的孩子,继续读高中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那年刘欣雨只有十四岁,她走进教室的时候,顾锦诚还以为她走错教室了。

刘欣雨年龄小,又是班上唯一从农村来的孩子,少不了被人欺负。

顾锦诚是从城市下放人家的孩子,与刘欣雨一样都是被欺负的人。

当然顾锦诚与刘欣雨不一样,好歹在京城生活了十几年,该有的脾气和手段一样都不缺,又已经在县城生活了两年,别人又怎么可能欺负得了他?

于是表面上是别人欺负他,暗地里那些人不知被收拾了多少回,渐渐地欺负他的人少了,欺负刘欣雨的人也少了。

只是刘欣雨并不知道原因,只知道那些曾经欺负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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